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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到此一游(求月票) (第2/2页)
急被判罪的人。 “你认罪了?”邓知县忍不住问道。 林大官人很坦白的说:“无论在下认罪与否,都改变不了县尊的判决。 县尊心里早就有了判决,还管在下认不认罪作甚?” 邓知县怒了,拍案道:“混账!本官秉公执法,容不得你在这里诋毁!” 林大官人抬头看了看公堂外的日头,催促道: “烦请秉公执法的县尊快点判决,我还要赶时间!没多少时间在县衙公堂浪费。” 邓知县:“.” 堵在公堂外看热闹的人,同样也想不通,为什么林大官人如此积极主动的等着被判? 事有反常即为妖,林大官人的态度也让邓知县捉摸不定起来。 等得不耐烦的林大官人惊道:“不会吧?不会吧?难道县尊你不通刑名,不知道应该怎么判? 其实在下都可以告诉县尊,逼奸未遂并迫人致死的案子,从轻处罚是杖责一百,流三千里!从重处罚就是是绞刑! 县尊赶紧量刑写判词吧!时间也不早了!” 本来邓知县正在琢磨,但没想到被林泰来不停的催促,顿时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 当即写下了判词,判了林泰来杖责一百、流放三千里。 不是邓知县不想从重判一个绞刑,而是因为他等不及了。 绞刑是死刑的一种,而以大明司法体制,死刑要一直复核到刑部,执行起来流程很漫长。 至于杖一百、流三千相对就简单了,上报府衙批准后,马上就可以执行。 当判词念完后,邓知县毫不客气的说:“将林泰来收监!” 这是一种司法习惯,当庭判决后,有罪一方要被送进监牢看押,一直到执行刑罚为止。 “慢着!”林大官人叫道:“在下乃是浒墅关的吏员,奉命开办分关的主吏! 如果想把在下收监,请县尊先去通知过王税使!” 说完了后,林大官人转身就急急忙忙的往外走,仿佛一刻也不肯多留。 邓知县恍恍惚惚有种错觉,林泰来这次到县衙的态度,仿佛就是打个卡一样。 就差在公堂廊柱上,写一个“到此一游”了。 邓知县终究还是没有强硬的阻拦留人,甚至还很阴暗的希望林泰来戴罪逃亡。 被判了流放三千里的林大官人从县衙出来,一刻也不肯多留,又匆忙向隔壁街道的府衙而去。 仿佛是抢时间一样,林泰来一路小跑着。 这让看押他的官兵一度怀疑,林大官人这是想跑路逃亡。 但看着林大官人并不是向城外跑,便又放心了。 来到苏州府府衙的大门前,找到堂鼓,林大官人伸手就想击鼓。 旁边衙役提醒道:“虽然你是林泰来,但你也不能越级上告,有事先去县衙!” 林大官人控诉道:“我刚被县衙判了流放三千里!只能到府衙上告鸣冤,算不得越级!” 府衙衙役:“???” 在衙门工作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看到被判了重刑后,还在外面活蹦乱跑的人。 林大官人正要用力击鼓鸣冤,却又被府衙衙役拦住了。 “莫敲莫敲!我直接送你去推官老爷那里!” 那衙役又解释说:“你上次在长洲县击鼓,把鼓打破了,害得值鼓衙役自掏两个月工食银修补堂鼓!” 府衙格局和制度与县衙是大不相同的,专设了一个七品推官来掌管司法刑名。 林泰来被送到了推官厅,对刘推官叫道:“在下有冤情上诉!” 这种被判了重刑还在外面乱跑的,刘推官也是第一次见。 一般到推官厅喊冤的人犯,都是被收押入监后,跟随着案卷一起移交到府衙推官厅。 哪有林泰来这样,刚被被判了重刑,转眼间就现身在府衙上诉了。 吴县也太不负责任了,怎么能让重刑犯在社会上乱跑? 刘推官觉得,这么诡异的事情,不是自己所能决定的,要立刻向知府禀报。 求六月的月票啊啊啊啊,新书需要榜单曝光支持!!好戏都在后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