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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二十四章 兵败如山 (第3/3页)
爱人:“青荷,我突破艰难险阻,带领十万大军深入不毛之地,不仅仅是为了击溃必裂,而是为了争取和平,让西蜀得以发展前行。如今趁着卓云对我还算信任,只盼能为西蜀尽我绵薄之力。” 青荷无尽感动:“阿龙如此功绩,已经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可这居然不是阿龙的理想。只有看到西蜀繁荣富强,才是他之所望。只盼卓云心胸宽广,再给他数年时光,让他能为西蜀发热发光。” 想到这里,青荷泪如雨下:“阿龙,你的功劳纵然比天大,卓云对你的信任绝不会超过三年五载。让我们做个约定,五年之后必须离开缘城。” 阿龙闻言久久默然,青荷只当他已默许。 必裂败的彻头彻尾,他失去百官,他失去千军,甚至失去亲人,环顾四周,只剩下了长子、长孙,只剩下亲兵百余人。 但是,他是墓鸩的子孙,永远不会失去野心和雄心:“龙帆!总有一天,我会重整旗鼓,我会东山再起,我会重振北鞑,我会一统华夏!” 武力往往比仁政更禁得住考验,无数统治者都是这样的世界观。 正是这个观点,让墓鸩和他的子孙践踏整个世界,足足上百年,他们的帝国横跨亚欧,他们的名字响彻全球。 但是,也正是这个观点,将让墓鸩和他的子孙堕入尘埃,这个凶残的帝国和凶残的统治者注定失败。 必裂的必败,却便宜了青荷。她又得以重归缘城,继续保持低位,上善若水。 时光荏苒,飞逝如电,如今的青荷,更是全心全意呵护她的儿女,尤其是她的掌上明珠——绿芙。 绿芙本就生得眉目如画,及至长大,更加亭亭玉立,顾盼神飞,娇如梨花待雨,怯如杨柳扶风,美如明月悬空,艳如朝霞映雪。 虽然只有十七岁,绿芙的绝世才情,倾国美貌,已令众生颠倒,无数儿郎为之迷失心窍。 别人还好,储君元臻的痴情的眼神处处闪耀,最让青荷心惊肉跳。 作为大哥哥,青荷除了踢球不可一世,别的一向虚怀若谷,难得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可是元臻的痴情,太过露骨,让她一览无遗,不由身心战栗:“作为卓云嫡长子,元臻一出生便被立为储君,日后注定要登上君王宝座。历朝历代,哪个君王,不是三宫六院?身为女子,已是悲惨。倘若不幸入宫,岂不是惨到极点?绿芙若遭此劫难,被元臻骗到蜀玉宫,岂不是进了婚姻坟墓,一世孤独?” 念及于此,一根筋的青荷,一门心思“防火防盗防元臻,保山保水保绿芙”。 直到绿芙长到十七岁,成为一个闭月羞花的大姑娘;直到比绿芙小一岁的元竹开始谈婚论嫁,青荷才懂得焦虑:“绿芙再是心肝宝贝,早晚也要嫁人。俗话说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既然要嫁,早嫁胜过晚嫁。” 可是,嫁到哪?那还用问?绝不能远嫁他乡,决不能隔山隔水。 可是,嫁给谁?那还用问?最好是个球星,踢球也算后继有人。 可是,除了阿龙,除了笛龙,除了小鱼儿,还有谁算得上球星? 青荷睁开慧眼,左顾右盼,前考后量,将缘城适龄青年,个个品头论足,个个指手相面,终于大彻又大悟,思想大逆转:“无论球品、球技、球缘,还是元臻最顺眼,是个上上之选。” 青荷就是因为踢球,每日要遭遇多少白眼?如今储君亲自上阵助威,谁敢说三道四、指指点点? 这些还在其次,他多爱绿芙?上阵踢球,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且问,女娃辛苦奋斗一生,究竟图个什么?还不是一个字:玩! 为了踢球,青荷不惜大改初衷:“何况这几年,卓云宠堇茶,绝对是专宠,指定是盛宠,根本是隆宠。元臻多随他爹?今日之堇茶,或许就是明日之绿芙。如此看来,绿芙若嫁给元臻,绝对不会孤独,更不会进坟墓,而是不亦乐乎。” 念及于此,青荷悔不当初:“何必不分敌友,隔心隔肺,拒元臻于门外?不行,事到如今我为了踢球,必须亡羊补牢,化敌为友。” 转念又想,自我否定:“还不行!堇茶即便是盛宠,那不过是表面,她心里的苦,如何说得出?我绝对不能为了蜀球,出卖我的绿芙,让她走堇茶的老路。” 虽是抱着如此坚定的信念,青荷对元臻的态度,依然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于是,再没有横眉冷对,再没有拒之门外。 如今的青荷,每每见了元臻,都是:“暖若三伏盛夏,笑若十里荷花。”总而言之一句话:“只要能踢球,何必分敌友?” 元臻受宠若惊,大喜过望,更是活力四射,爱意横生,浑身上下充满无穷的力量。为讨绿芙欢心,但有一分闲暇也要挥足上阵。 就因为绿茵场上有了储君,日益盛况空前,人满为患。无数热血青年,热血沸腾,踢得热火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