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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听说》 (第2/2页)
“怎么样,唱不唱?” 黄振奇眨了眨眼睛,对刘明笑道。 他就是故意的,大学四年,都没听过刘明唱歌,印象当中这家伙好像五音不全来着,到时候观众没人给钱,他就只能留在横店这里了。 “唱!” 刘明哈哈一笑。 要是之前的自己,或许会很为难。 但是现在的话,问题还真不大。 迈步朝前走去,刘明来到那个流浪歌手的面前。 “哥们儿,帮个忙行么?” “您说。” 那歌手很客气。 “借这个吉他用用,成么?” 刘明笑着开口道:“我给您一百块钱,就当我点歌了。” “没问题,没问题。”那歌手连忙点头。 从对方手里接过吉他,刘明在众人惊讶的眼神当中,坐在了高脚椅上。 手指在弦上扫过,吉他发出一阵悦耳的声音。 “卧槽!” 黄振奇一震,他还真没想到,这家伙居然真的会弹吉他。 难道说,他真的打算唱歌? 不过问题是,自己刚刚可是说了,让他自己写一首歌。 这家伙…… “好帅啊!” “是啊,是啊,是个帅哥呢。” “怎么看着有点眼熟。” 几个男男女女站在那里,看着坐在那的刘明,有些诧异。 很显然,对于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家伙,大家都有点好奇。 还好,刘明很帅,这就已经足够了。 这个时候,刘明却已经开口唱了起来。 “听个工人说,好久没有喝过可乐。 听个商人说,今天该吃点啥呢。 听个保安说,他一月能赚八百多呢 听个小姐说,她一月八千真的不多……” 哎? 黄振奇一怔,有些诧异,这歌的歌词…… “听个要饭的说,他手机换了好几个。 听个下岗的说,他呼机都还没有用过。 听个暴发户说,只有大奔能配得上我。 听个铁路工人说,我骑了半辈子飞鸽……” 刘明唱着歌,却想起来,自己当初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在路边看到的那个歌手。 “听个的哥说,我睁眼就欠二百多。 听个警察说,我一年罚他几万多。 听个小伙子说,要找对象得先有辆车。 听个大姑娘说,你没钱就别把我摸…………” 周围的人,开始的时候还在好奇,可是现在,却表情都变了。 这首歌的旋律其实并不复杂,但歌词却真的很好。 再加上刘明唱歌的时候,特意唱的很低沉,那种情绪,很感染人。 “听个小学生说,妈妈我就要这个那个。 听个大学生说,吃的不贵爸爸放心呐。 听个孩子说,谁耐克阿迪有我多。 又听个孩子说,我好想有一个课桌…………” 已经有人掏出了手机,开始录了下来。 这首歌,很显然是原创歌曲,最重要的是,他真的唱出了这社会上的很多现象。 “听个老摇滚说,无房无车无存折。 听个小歌星说,千八百万有什么。 听个大文人说,当代诗歌是片沙漠。 听个小诗人说,饿死我也不写小说。 听个网络歌手说,我一首烂歌火遍中国。 听个穷画家说,我一千张画没人懂得。 听个破导演说,拍戏就为潜规则。 听个烂演员说,想成名你得舍得。 听个混子说,有事咱就酒桌上磕。 听个傻子说,吃饱不饿我就快乐着。 听个疯子说,我要革命我要解脱。 听个瞎子说,是谁在唱这首破歌…………” 能站在这里听歌的人,要么是来这边旅游的游客,要么就是混迹在横店的演员。 而刘明唱的这首歌,在那一瞬间,就击中了这些人心中,最柔软的地方。 一曲终了。 刘明站了起来,面前的盒子里,却已经放满了各种钞票。 “谢谢了。” 把吉他递给原主人,刘明拉着已经傻眼的黄振奇道:“走吧。” 再不走,就要被那群围过来的小姐姐包围了。 ps:《听说》这首歌,原唱叫华子,大家可以搜一下,挺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