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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错的是这个社会 (第2/2页)
自己只是块臭石头。 感谢斗鸡直播平台,今晚八点,我们在斗鸡直播间相见!】 杨之波这篇小作文,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 粉丝们也纷纷出来声援: “英雄联盟直播我只看波波,波波的操作太风骚了。” “我管你斗虎还是斗鸡,波波去哪我就跟到哪。” “没有波波谁还看你斗虎平台啊?” “斗虎平台太黑心了,波波离开是对的。” “最近很多主播都离开斗虎,看来斗虎现在已经是一只小病猫。” …… 斗虎对于这次的跳槽事件并没有发什么声明,而是直接把一张律师函送到杨之波手中。 要求对方赔偿违约金3000万。 给出的依据是斗虎平台已经和杨之波签下长约合同,并且在合作期间投入大量的广告费、包装宣传等费用,且在杨之波跳槽后对平台造成大量的客户流失。 这则消息传出来后,顿时引起了更大的轰动。 杨之波愤怒地表示,这3000万的违约金不合理。 他在斗虎平台那么长时间,分成收益也不到300万,现在让他卖身也拿出不3000万赔给斗虎。 于是他在微博上痛哭流涕地发了一段视频,控诉平台的黑心。 这次不仅仅他的粉丝出来支持他,就连大多数的高贵路人,也同样站在杨之波一边。 在普通人看来,平台一定是强势的一方,而主播一定是弱势的一方。 平台竟然能够让一名普普通通的主播赔偿3000万这个天文数字,一定是平台官商勾结,吸小主播的血。 石头和鸡蛋相碰,他们天然会站在鸡蛋一方。 他们不管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也不看判决书,仅凭自己的喜好站队。 因此这几天时间,斗虎的网络声誉急转直下。 其他平台也趁机煽风点火,买水军控诉斗虎。 人人都在声讨斗虎平台。 无数人跑到洛修的个人微博之下,骂他是个黑心无良商家。 要求他出面解释这件事。 在他们看来,无论什么事情,找企业的大老板就对了。 在淘宝买件衣服,三天没收到货,也跑到老马微博下面问为什么还不给他发货。 更何况洛修的微博经常更新,粉丝量比很多当红明星都多。 现在很多人都乐于看到这位年青富豪翻车。 很多没读过什么书的网民,百度了几条法律条文,便得意洋洋地留言质问洛修: “法律规定违约金高于损失30%,可以认定过分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你要求赔3000万,这都10倍了,明显不合理。” “说得好,他真的以为想要多少钱就能要多少钱呢。” “还3000万,他这蠢货怎么不要人家赔30亿?” …… 他们内心觉得,洛修连这点常识都不懂,也太蠢了。 从而内心得到满足,觉得自己比洛修更强。 自己现在虽然月薪2000,那只是社会问题,是制度的问题。 错的不是我,是这个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