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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蚊子腿小也是肉 (第2/2页)
着崔氏坐下道:“娘,你也看到了,如今街坊百姓们都对儿子高看一眼。因为儿子现在署理着衙门的刑房,掌管着一州的诉讼案件。” “还有沈家火炕生意红火后,不少商户也觉得儿子是善财童子,争着抢着来给咱们送礼。你说,儿子就在磁州混,能整天冷冰冰地关着门儿、拒人千里之外么?” 崔氏闻言,一双眸里不由笼上了一层薄烟。 可很快,那层疑惑的烟云便消散了,露出闪亮的光彩:儿子说的不错,似乎就是这个道理。 那些身负冤情诉讼的人,当然会心急火燎地病急乱投医。这也不是说,儿子就会收礼办坏事儿,只是时代就这么个风气,你不收人家心里还不安生。 更何况,儿子还会给送礼的人出谋划策,普及下律法朝例,帮助送礼人更巧妙、更稳妥地打赢官司,这也是......呃,按儿子的说法,这叫做:律师代理费。 至于那些商户富豪的送礼,崔氏便更加认可了。 谁都知道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如今儿子跟沈家做着生意,当然不能连人都不接触应酬。 而那些商贾富豪送来的礼,对于人家来说,真不过九牛一毛。 可道理虽然说得通,但崔氏的心气儿却不舒服:毕竟,儿子大病好了后,就跟变了一个人一样。她越是觉得看不透,就越是喜欢揍何瑾。 这种奇怪的行为方式,就跟一个小男孩追求一个小女孩一样,越是喜欢,就会越欺负人家——因为,他不知道该如何,正确表达自己的情感需求。 “你说的是有些歪理,可你觉得,咱家现在有钱吗?”崔氏又作出一脸的恼怒,教训何瑾道:“万一以后没人来了,你留着这门子干什么?” 何瑾当即就想说,没人来就辞了这门子呗。而且,随着自己在衙门权势越来越稳固,生意越做越大,来的人只会络绎不绝、越来越多。 可张了张嘴后,他便意识到跟女人讲道理是没用的。哪怕,面前的是你亲娘...... 眼珠一转,他便换了法子,直接掀开自己的枕头,拿出了底下的三张银票儿道:“谁说咱家没有钱?” “这三百两,能给那门子开三百月的工钱,也就是二十五年。娘你觉得这二十五年里,儿子不会再挣来别的大钱?” “不,事实上,儿子现在已挣着大钱了。这两天又跟沈家合作了一笔大生意,咱们以后在家躺着都能来钱儿!” 崔氏疑惑不已地看着那三张银票,反应过来后,劈手便夺了过去,连台词儿都懒得换:“你还小,这钱不能拿着乱花,娘先替你收着,以后娶媳妇用!” 何瑾见状不由笑笑,心里却是一点波动都没有。 毕竟,他现在的身家,可不是只有三百两。而是藏在床板底下的小箱子里,就有一千两之多! 其中,沈家给的第一笔分红,便有五百两。另外,捣毁淫尼窝一事上,他得了严秀才的悬赏二百两,淫尼的赃款三百余两。 还有,斗倒胡不归一事,抄家可是由老宋来办的。何瑾仔细对比了一番,胡不归的家产跟勒索商户们的赔偿金,发现还多出了四百两左右。 想了想,这大概是胡不归不仅敲诈勒索,还收了不少的黑心钱。那些送脏钱的当然不敢上衙门讨要,正好便宜了他。 其中他拿了三百两,剩下的,便让老宋同皂隶胥役们分了。 这零零碎碎加起来,就算再刨去刚给老娘的三百两,还是剩下一千两左右!而且,这还不包括火炕的后续分红,以及即将展开的煤炭大生意。 然而,欢天喜地拿了钱后的老娘,只高兴了没一会儿,又满面狐疑问道:“瑾儿,沈家给的分红竟有这么多?......你该不会是,真贪了衙前街商铺的常例陋规吧?” 谁知一听这个,何瑾当即猛地一拍大腿,脱口而出道:“对啊,又忘了还有这么一笔财源呢!就算比不上煤炭的大生意,可蚊子腿小也是肉,咱千万不能放过呀!” 而崔氏闻言,也猛地凤目一眯,手就悄悄地摸上了扫炕笤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