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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傻逼真多啊 (第1/2页)
大雨天打着雨伞晒太阳,真不愧是你呀,林狼王。 李无劫跟在林烨身边这几天,把这辈子花活儿都看完了。 他跑到狼巢,给自己和海德拉分别点了一份天价菜,吃完以后,这才磨磨蹭蹭来到城门口。 当然了,账是记在林烨头上的。 带着墨镜的他,这一路不知被多少人瞩目,尤其是与巡逻的顾青偶遇时,顾青眼里那仿佛看陌生人的目光,更让他坚信一点。 这个墨镜,绝对不止有隐藏气息这一个功能。 兴许还能改变容貌。 海德拉:有没有一种可能,他不想别人知道他认识你。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李无劫摆摆手,在周围巡视一圈,发现没有林兆生踪迹后,就准备回去睡大觉了。 低情商:我没赶上时间。 高情商:对方太强,速度太快,我追不上。 正待他思考该用哪句话作答之际,海德拉蹭了蹭他。 林家马车到了。 依稀能从被风撩起的窗帘后面,看到林兆生的侧脸。 他仿佛丝毫不惧怕被人认出来,也毫不畏惧被人跟踪。 马车行的很慢,游街似的出了城。 该死,去狼巢消费的事都被林烨那个老六算到了。 不过,现在摆在李无劫面前的,是另一个问题。 跟,还是不跟。 最后,他的理智没能扭过好奇。 跟,他倒想看看,对方在林子里藏了什么鸟。 收起海德拉,戴好墨镜,李无劫租来一匹一米五的骏马,追了出去。 马腿太长的话,他怕反超林兆生的马车。 租马耗费了点时间,等李无劫出城,已经看不见林兆生的马车了。 他拍拍马匹,道:“快点,先快点。” 矮马极通人性,一溜烟蹿了出去,速度比猎豹还快。 马眸中,隐隐含着泪水。 多久了。 他明明身负上古血脉,却因为无人赏识,沦落到没人要的下场。 这些年,老板骂它,小厮欺它,甚至女朋友都不跟它在一个马槽吃草,嫌丢进。 最近,更是扬言看上隔壁的马王,要跟它分手。 对于命运的不公,它选择容隐。 他深知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 今天,就是他化龙的时刻,他也要学着人类那样,歪嘴一笑,让那群劣马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千里马。 它回过头,想记住这个伯乐的容貌,可…… 伯乐呢? 刚刚还在马背上呀。 原来,它在下蹲发力时,高度刚好使李无劫双脚着地。 李无劫也就保持着骑马的动作,留在城门外。 这个动作,像极了某个风靡一时的舞蹈。 具体是什么,他有些忘却了,他只知道它的矮马跑了。 马跑了,是要赔钱的。 但他落款时用了林烨的名字,就算老板找人要账,要的也是林烨的账。 四舍五入一下,他不仅不亏,反而赚了。 但很快,矮马自己寻着马蹄跑了回来,从身后钻进李无劫胯下,把他驼了起来。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无愧于它的坚持和努力。 在李无劫的指挥下,矮马很快找到林兆生的马车,保持匀速跟在后面。 林兆生七扭八拐,从荒山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