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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是的,我是天才 (第2/2页)
粉毛大小姐达成了同盟,还获得了灰港学院的入学资格。罗德满载而归。在论坛发的帖子: “今天见了传奇魔法师艾苏恩·蓝环老爷子。老爷子说我是魔法天才,哭着喊着要收我当弟子。我不答应的话老人家就倒在地上不起来,让我很无奈。” 写完帖子之后,罗德思考了几秒钟,决定还是删掉百分之三十内容吧。 没办法,虽然他说的是实话,但还是太假。 写小说不比现实。 写小说是要讲逻辑的,现实不需要。 当然就算这样,也无法阻止罗德很开心。回家之后,见到枪兵也有了笑模样。看着枪兵嘟着嘴不高兴,说着:“你去哪了啊?”这样的话,也不会跟她闹别扭。 “今天我高兴,请你吃大餐。” 一句话10个字,就把枪兵下跌的好感度拉回来了。效率比美国股市好得多。 给队长写的信也一样。问枪兵拿了她写的信过来,看了两眼后就有谱了。半个小时两千字。模仿枪兵的语气写的声情并茂,好好的将自己夸了一顿。然后就丢给枪兵照抄,自己也进厨房张罗晚餐了。 市场难得有稻米卖,罗德买了十斤回家,今晚可以焖米饭。 菜的话,四个菜一个汤吧。香酥排骨外加红焖鸡翅。再拌个沙拉炒个黑白菜。荤素搭配。 汤的话,熬个鱼汤吧。或者牛肉柿子汤?枪兵喜欢哪种呢? 想到这里,罗德忽然觉得有点好笑: “真是,我为什么要考虑安娜喜欢不喜欢?” 于是按罗德的爱好,最终决定是牛肉柿子汤。虽然这个汤,枪兵同样很爱喝就是了。 “味道真好啊,” 在咕嘟咕嘟干掉半盆汤之后,举杠铃一天的疲惫,好像都消除了。原本因为罗德出门不带她生气的枪兵,现在看他怎么看怎么顺眼: “你干脆不要做冒险者,改行当厨师算啦。”她微笑着对罗德说:“说不定比你去旧货市场捡漏赚的都多呢。” 要是罗德穿的,是单纯的异世界,枪兵这话的确中听。许多小说开头,主角的第一桶金都是开饭店赚到的。 但那不是啊。 罗德要开饭店,玩家们不来还好,他的手艺独一份。但是再过半年,大票的玩家上线。什么食神食仙特级厨师之类的,他们哪个不比罗德手艺好? 到时候,单凭手艺竞争不过人家,就只能拼资本,拼运营,拼创意,拼一切。不能躺着赚钱的生意,罗德是不会插手的。最多从玩家里挑些许工具人,投资他们,然后自己吃现成的。 “有正经事跟你说。” 和枪兵开过一句玩笑后,罗德表情变得略认真:“我今天见到艾苏恩大师了。他说我是个魔法天才,打算推荐我去魔法学院读书。” “……” 枪兵沉默了几秒钟:“你……确定不是在跟我开玩笑?” “不是。” “哦……” 枪兵对罗德的好感度小幅下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