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棺起驾_第七章 偿还血肉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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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偿还血肉 (第2/4页)

来,我去王都以后,要把你们都找出来,然后送进监狱。”

    刀疤眼的表情,从嘲笑转为失落。

    他的语气变得失魂落魄,变得信誓旦旦。

    “我说的是真的,伍德,我们都没有名字,是无名之辈,与草芥一样。”

    伍德问:“你没有骗我?”

    刀疤眼点头:“我为什么要骗一个死人?”

    此话一出,达里欧掏出枪,往枪里塞子弹,是动了杀心的意思,他从来不是什么脾气温和的老好人。

    伍德拦住了萱丫头。

    他问刀疤眼。

    “你说我死了?”

    刀疤眼讲:“对呀。我们都会死。我是椿风镇周边八十里地以内的头狼,管着六十多个兄弟。除了我们以外,往王都的路上,还有四拨人。各管各的地盘,如果有兄弟不守规矩,到了别人的地盘……”

    伍德:“就会被杀死?”

    “对。”大土匪点着头,从断眉疤的凹痕里,落下一滴泪来,“除了今天,我没有跑到这么远的地方。”

    ——他不是怕死。

    ——也不是软弱。

    他觉得自己要死了,人到临死时,要往回看,往身后去看自己的一生。

    ——半径不过五十公里,这就是他一辈子能踏足的地方。

    “我们不能越界,四岁以前,露丝妈妈就把我送到了草原上,也不许我们互帮互助。我知道,她是怕我们聚成团。

    我不敢和兄弟们说露丝妈妈的坏话,每个孩子都觉得,露丝妈妈在给他们送车队,送粮食,她说,有勇气挥动屠刀的人,才是人上人,在队伍里活过二十年,就能回到露丝妈妈身边,和妈妈永远呆在一起。

    一开始,我们队伍里年长的哥哥们还算听话,到后来,往外的车队越来越厉害,我们打不过了,就变成了流浪狗,有不少人逃了,但逃不了多远就被狼吃掉。露丝要我们卖命,也没几个人肯听。

    离椿风镇越远,离露丝妈妈越远,消息就越闭塞,而外边的人反而越忠诚,因为距离产生美,他们长大以后,没几个人见过露丝妈妈,心里想的,只有在孩提时代,躺在露丝妈妈怀里时那种温暖的感觉。

    他们不会靠近镇子,恪守着杀死越界人的职责,狼来了不会开枪,反而能对同胞扣动扳机,而且杀得又快又狠,因为在他们眼里,我们是第一批抢到猎物的人,他们只能跟在我们屁股后面喝汤。他们恨我,比起商队,比起狼,他们更恨我们。”

    伍德:“你多大了?”

    “和你一样大,小少爷。”刀疤眼瞥着身旁呼呼大睡的店老板,他说:“不过看得出来,你比我要强,要聪明得多。”

    比起伍德的冷漠无情。

    黒德尔·阿明感觉自己的三观受到了不小的冲击。

    这位赏金猎人在博克侦探社里受到的教育,老师说过的话都告诉过他。

    ——罪犯是什么人?

    是丧尽天良,无恶不作的人。

    可这位连名字都没有的刀疤眼是什么人?

    ——他是露丝买来的儿童。

    ——从小接受的教育,灌输的理念,都是为了“当土匪”,他早就变成了工具。

    伍德问:“我们现在离王都还有多远?”

    “你在为难我,我怎么会知道?也许他知道。”刀疤眼看着店老板。

    阿明红了眼,他无法接受这种事实。

    他是个赏金猎人,是为民除害的人。

    他的手下没有冤魂!

    一定是哪里搞错了!

    如果他的枪,曾经杀死过这种人。

    那么他和罪犯有什么两样?

    阿明吼道:“你能盼着从土匪嘴里撬出什么有用的东西?伍德!杀了他!他身上的血债足够杀死他千次万次了!”

    阿明迫不及待地想从朋友身上找到认同感,找到归属感,找到那一份“正义”的感觉。

    “我也是个土匪。”达里欧掏枪指着阿明先生的脑袋,“你要真那么勇敢,试着来抓我。我可比他厉害多了。”

    此时此刻,萱丫头撕下了脸颊上的贴纸,喝下解咒魔药,露出原本的模样来。

    她说:“和这家伙不同,我是货真价实的土匪,是骷髅会的余孽。”

    阿明眉头紧皱,太阳穴叫人用枪指着,也不敢轻举妄动,心中只盼着伍德先生不要抱着妇人之仁的天真想法。

    他轻声笑道:“哈,女人。”

    萱丫头面无表情地捧读嘲讽。

    “呵,男人。”

    这段小插曲左右不了伍德的选择。

    他单单只想把事情问清楚,问清这片草原上,还有多少藏在暗处的“狼”。

    他捂着刀疤眼的脖颈,将对方的脑袋抬起。

    在煤油灯的直射下,受审的犯人睁不开眼睛。

    伍德问:“如果官道有车队遇上狼,遭了难,你们最快会花多长时间赶过来。”

    刀疤眼想低下头,他想睁开眼,他没有看伍德,却死死盯住了邵小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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