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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不曾改变 (第1/3页)
顺其自然来看,伍德认识了两位新朋友。 他们不是镇长,也不是王都来的督统,更不是镇上最后那位奉行消费主义的大法官。 其中一位可能会成为伍德的恩人。 其中一位可能会成为伍德的仇人。 稍安勿躁,让我们一位位来介绍。 经过一周的详尽调查,关于镇上谋杀案的结果,已经尘埃落定盖棺封土。 在伍德先生来到椿风镇的第五周,他带上两位妻子——薇薇拿到了伍德的名分,从此叫薇薇?普拉克,萱丫头拿到了伍德的身子,从此叫少夫人。 再加上一头喜乐蒂牧羊犬,三条枪,一辆马车,六桶淡水,三十包玉米燕麦和葡萄干做的口粮,三百七十个北约通用银币,这些钱都是用强盗的脑袋换来的。 紧接着,踏上往北走的大道,面向王都。 这段路并不好走,一共有一百多公里的苔原走廊,七处适合土匪强盗藏身的页岩峡谷。只有两个补充粮食和马草的驿站。 在早上八点时,伍德刚准备出发,顺着运河走向镇北的官道,让两匹马在沿河蕨菜地里吃饱喝足,拉干净肚里的排泄物,养足力气。乡里乡亲是敢怒不敢言,伍德也不多废话,抛去几枚银币,活得像个强买强卖的村霸。 就在此时,就在此刻。 一个背包客挡在大路中央。 这就是我们之前提到的,伍德即将认识的新朋友。 那是个男人,戴着大檐帽,帽子压住了满头黑色的碎发。 他很高也很壮,差不多有两米高了,肩膀宽得能一个人挡住酒吧的弹簧门,看上去像个练家子。 他戴着一副黑框圆眼镜,镜片厚得能防弹。 他穿着一身厚实的秋衣,上身是一套鳄鱼腹皮裁出来的长衣,很漂亮,也很昂贵。 他的下身则是一条紧实的牛仔裤,小腿开了缝,特地给靴子的马刺留了位置。 除了背包以外,他的腰上有一套胯兜,靠右的位置留了枪囊,却没有枪。 他看上去非常年轻,简直年轻得过分,圆圆的脸蛋配上那高度数眼镜透出来的萌系大眼,像极了一个十六岁的小金刚,但帽子下的青丝中藏着几根霜发。 这位背包客手里捧着一把胡琴,手腕上绑着一根绳,和薇薇牵住范克里夫那样,他也牵着一位“朋友”。 在他撞上伍德少爷家的两匹骏马时,马儿受了惊,差些撩起蹄子,要踩碎这壮汉的脑袋。 可这不速之客立马从嘴边掰下一股猩红色的蕨菜嫩叶,给马儿喂下。露出嘴里两排闪闪发亮的金牙。 他轻声说:“乖……乖,别怕,靓仔登场,救星驾到。” 伍德脱帽致礼。 背包客学着小少爷那副样子,还以一礼。 “何方神圣?”伍德问。 背包客报出名讳:“黒德尔?阿明。” 伍德又问:“明先生拦住我的车,是有事情要谈?” 阿明:“是阿明,不是明。” 伍德:“好的,小明。” “嗨!小少爷真会捉弄人。”阿明也不在乎这点玩笑。 伍德保持着警惕:“说说你的来意。” “我刚到这个镇上,在酒馆输了个精光。你看——”阿明拍打空枪囊,表示自己没有武器,又揭开皮衣,露结实的胸肌,说明衬衫都输掉了。“——我从赌桌上打听到小少爷的‘光荣事迹’,小少爷要去王都,刚好咱们顺路,能带我一程吗?” 伍德犹豫不决。 视线从阿明“坦诚相待”的马甲线和六块腹肌上,移到了对方手中的绳索上。 绳索的另一头,绑着一个人。 伍德问:“这个人是你的奴隶吗?” 阿明摇头:“不是,他是个盗墓的罪犯。” 伍德说:“你可以拿着他去治安队换赏钱,还有你的衣服,你的金牙,你的背包里还有东西能当抵押品。你能凑出路费。没必要来搭我的顺风车。” 阿明将盗墓贼拉到伍德面前,抓住贼人的头发,让贼人的面目完全暴露在伍德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