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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有理有据 (第2/2页)
是凭媒而立,其二是由尊长主婚,其三是写立婚书和收受聘财,其四是双方自愿。” “吴氏家族决议让我入赘陈氏家族,从表面上看,家族之决定我应该接受,且毫无怨言,维护我吴氏家族之利益。。。” 吴宗睿没有说完,吴顺福马上开口。 “宗睿,你有这等的认识最好,我看这件事情就如此定下来,明日我就派遣人专门到陈氏家族去,同意陈氏家族提婚之事。。。” 吴宗睿看着吴顺福,眼睛里面射出了一丝的寒芒。 “族长,我的话尚未说完,您急什么,难不成让我入赘到陈氏家族,有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吗。” “你、你这是说什么话,这是家族做出的决定,并非我个人决定,尽管我是族长,也要服从家族做出的决定。” “原来如此,那就好说了,还请族长稍安勿躁,等我说完再开口不迟。” 吴顺年抬头看了一眼吴宗睿,接着低下头。 吴顺福的脸再次红了,看着吴宗睿,却无法开口说话。 “天启七年八月,知县沈大人判决县城一桩婚姻纠纷,其纠纷之核心,就在于由尊长主婚如何认识,进而双方自愿如何定夺,这尊长主婚以往存在太多争议,譬如让我入赘陈氏家族之事宜,由家族做出决定,好似也符合由尊长主婚。” “兹事重大,沈大人专门给朝廷写去奏折,得到朝廷回复,予以决断。” “现在我将沈大人之决定告知族长和二伯,依照《大明律》之规定,由尊长主婚,即由祖父或者是父亲主婚,儿女之婚事,若是祖父或者父亲不同意,即不成立,而双方自愿,即主婚之祖父或者是父亲需要同意,若是不同意,不管何方都不得用强,包括官府和家族。” “沈大人做出决定之后,专门告知,因安远县家族众多,各个家族都有家规民约,而依照朝廷之规定,家规民约不得违背《大明律》之规定,不得违背县衙之判决,否则家族完全依照家规民约行事,必定导致政出无门,本末倒置,长此以往,朝廷威严不再,国将不国。” “我入赘陈氏家族之决定,由家族做出决定,父亲并未应允,且强烈反对,族长欲用强,以家族利益来压制父亲和我,不知道此事闹到县衙去了,沈大人会如何看。” “此其一。” “去年我府试高中,成为廪膳生员,已经有功名在身,有功名之读书人,入赘其他家族,我大明朝闻所未闻,不知道此事张扬出去,会引发何等的震动。” “陈氏家族与我吴氏家族,都是安远县之名望家族,做事情不仅要依据族规来,更要维护家族之声誉,看看我大明那些望族之家,绝无让有功名读书人入赘之事,概因如此的做,是有损家族声誉的,也是为朝廷所不容。” “朝廷有规定,知县沈大人也有告知,不知道族长是怎么看的,若是依旧认为家族之决定高于朝廷之规定和县衙之告示,那我无话可说。” “只是我需要提醒族长,从吴氏家族之声誉考虑,慎重行事,若是强行决定,到时候闹到县衙,怕是吴氏家族的声誉受损,族长也难以在家族内做出交代。” 。。。 吴宗睿的一席话,让议事堂陷入到长时间的寂静之下。 过了好长时间,吴顺平看了看吴顺福,慢吞吞开口。 “族长,宗睿所言有道理,若是换做以前,宗睿自小丧母,顺贵含辛茹苦抚养长大,入赘陈氏家族,倒也是能够让顺贵日后的生活舒坦,不过宗睿已经是廪膳生员,且为佛祖照拂,如此情况之下,家族还是决定让宗睿入赘陈氏家族,恐怕有些唐突。” “此事若真的闹到县衙去了,对于我吴氏家族和陈氏家族,都是不利的。” 吴顺福的脸色数度变幻,倒不是吴宗睿的话语,让他说不出话来,而是因为吴宗睿的巨大变化,然他短时间之内根本无法适应。 吴宗睿院试高中,成为廪膳生员,已经让吴顺福感觉到了危机,迫不得已的情况之下,决定让吴宗睿入赘陈氏家族,这样能够顺理成章的消除危机,而吴宗睿因为此事疯癫,让吴顺福彻底放心,想不到短短三个月,就出现了巨变。 所有的眼神都看过来,吴顺福不得不表态了,可他还是想着挣扎一下。 “顺贵,刚刚宗睿说的很清楚了,你说说吧,让宗睿入赘陈氏家族,对于我吴氏家族是有着巨大利益的。。。” “族长不用说了,我是不同意宗睿入赘陈氏家族的。” 这一次,吴顺福还没有说完,吴顺贵就开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