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当官那些年_第三十五章 曹娥江女尸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三十五章 曹娥江女尸 (第1/2页)

    “你的书,”曹正发问道:“怎么被盗了?”

    “回知县老爷的话,”孙世贵道:“《白蛇传》付梓刊印后,书市上忽然多出盗版,照式刊行,或增减一二,或稍变其形,即以他人之功冒为己有,食我之利而抹煞我名,此等小人,实在是有如中山狼一般,我吴钩书坊定与他不共戴天!”

    “你的书,叫《白蛇传》?”曹正问道:“这是本什么书?”

    “这是一部旷世奇情传奇,”孙世贵说这个的时候的确是发自内心的夸赞:“前无古人,可使《莺莺》减色,《水浒》汗颜。”

    “哈哈哈,”曹正大笑道:“你这书坊主人,尽多不实之词。如果真有这样的奇书出来了,天下岂不风靡一时?”

    “所以我吴钩书坊,刊印此书不过数十本,”孙世贵道:“已经被万人哄抢,不过两天,盗版横行啊。”

    曹正心道,你这书若是出名,本县早就该风闻了。

    “算了,”他一挥手道:“你这书当初怎么不来县衙报备?”

    按照规定是,除了国子监刻印的一般经书而外,如有“新刊行文字”,必先将副本呈送官府看样,一方面是防“异端邪说”,另一方面也是怕有人以刻新书为名,干那盗版的勾当。这是政府对出版业的保护,书商报备官府后,就可以提请官府事前张贴榜文,说明某书由某处某人所出,他人不得“专一翻版”。这样的榜文,既是事前预告出书信息,也是给盗版者一个警告。

    但是,书商每年出版不知道多少本书,有多少是专门去政府报备过的?大家都是心照不宣,因为一来,报备比较麻烦,容易惹上不必要的官司,比如某某和你是死对头,你的书报上去,他那里使了手段给你安一个“异端邪说”之名,你别说是出版了,就是连命都保不住了。二来这样的流程,其实是官吏榨取银子的途径,你得给他们上下打点,掏出令他们满意的数目之后,他们才会给你张贴一纸文书。

    第三就是谁也脱不出去的窠臼了。每个书商,对盗版都是深恶痛绝,他们最恨自己的书被别人盗走,但是同时却也不遗余力地盗版别人的书,你去官府告人盗版,你自己身上洗得干净吗?

    这就是行业规则了,官府也懒得理会这样的事情,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初有一个有名的案子,司天监每年印有历本公开发卖。很快市场上有私人印的历本出售。各本的月大月小不一样,与政府发卖的标准本有别,而卖的人都说自己的历本是正确的。当地人把他们送到官府究罪。官府一听就说:“你们不是争月的大小吗?差个一天半天有什么关系?”于是把当事人赶出了公堂。

    “小人是一时混忘了,”孙世贵堂而皇之道:“还请大老爷恕罪。”

    “罢了,”曹正道:“既然如此,本县就为你主持公道。贴出文书去,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