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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欺人太甚 (第1/2页)
毛珏其实不是个拥有大野心的人,就在一个月前,他这辈子的奋斗目标不过是买个门市,经营一个小店,过着旱涝保收的日子,再娶个媳妇生个娃,等着娃长到,自己退休,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放松一下,然后这辈子就过去了。 不过在岛城,他要实现这个愿望需要不知道多少年,别说门市,连住的地方他都是租的,别说开店,买房对他来说,都是遥遥无期的。 还真没想到,这穿越了时光四百多年,他这个梦想就实现了。 四百多平米三间临街大瓦房,要是后世都够开个大酒店了,就算这皮岛顶多对的上后世三四线城市,依旧不是一个月前毛珏可以奢望的,那可是二三百万啊! “都搬走都搬走!” 这年头当兵的还是不值钱,文孟这个百户随便一声吆喝,就有十来个当兵的过来干杂活,把老焦头那些家当细软什么的都搬了出去,至于剩下那些盐巴,碱面一些货物,一来剩下的其实不多,焦老头回乡养老并不是空穴来风,另一方面毛珏仗势欺人来的太突然,这些玩意也不好处理,干脆都丢了下来。 这头老焦头的家当装了三辆马车,凄凄惨惨的出了去,那头文渊阁还有卖草鞋的几个家伙则是满是兴奋的抬着装满玻璃器皿往里头搬着,看着那老头一步一回头的模样,毛珏心里倒是有点软了,拉住旁边张罗着搬家的何四勇,小声嘀咕着。 “何老四,咱们是不太过了,这么欺负个老头,有点堕我毛家的名头吧!” 二十两银子,相当于后世也就不到两万来块钱,两万块钱兑家店,在毛珏那时候要是敢说出来,不是被笑掉大牙,就是被当做神经病给打出来。 不过看着毛珏这眼神,何四勇却是哭笑不得的摇了摇头他那贼眉鼠眼的脑袋。 “少爷,二十两都是给多的,他这店里剩下点破玩意,也就七八两银子那点,至于这店面儿,本来就是毛家的,咱们不过给拿了回来而已!要不是看少爷没反对,咱们十两银子都能把店兑下!” “啥?” ………… 这年头还真是个不讲理的时代,首先,名义上这个皮岛镇小城都是毛文龙的,他纠结了萨尔浒,辽阳,沈阳之战后逃散的败兵,首先在岛上设立城寨,修建了这些街市,房屋都是属于官府的,这儿毛文龙就是官府。 其次,老焦头这铺子也不是正当手段弄来的,老家伙花钱贿赂总兵衙门几个管事儿头头,原本这地儿是几个辽东军家里的,被他给打发了出去,拿这地儿开店,七个年头,他至少赚了六七百两。 到毛珏这儿,不过是将这个贪吃蛇般的循环接了下去。 听到这儿,毛珏终于有点心安理得了,唯一一点小郁闷,好不容易开个店,产权居然不是他的。 还好,只要能保住毛文龙,在这皮岛的一亩三分地儿,没有下一家能把他吞下肚子。 店可不是一天开起来的,要处理焦老头剩下点破烂,还要打造货架子,最主要的,还是铺子开起来怎么分钱,货物搬一搬,买了些吃食打发那些大兵们在外面吃喝起来,就着这铺面里头,晚上一群人又是摆了一桌子。 “明天小的找人,把这些铺架子什么的都铺上,再打造个金字招牌,少爷,您说,咱这铺子,叫个什么名字好吧!” 都是地主家出身,后金没打下辽阳时候,都过得不错,这落魄到了这种地步,重新有了个铺子,文家人还有何四勇几个近支亲戚倒是都兴高采烈的,尤其是文孟还多了一层,毛珏是他姐的孩子,他现在都四十好几了也没个家,毛珏这个外甥也算是他最亲的后辈。毛珏现在有点好处了,他这个当舅舅的其实也跟着心里高兴。 听着他高举着酒杯叫喊着,毛珏还真捏了捏下巴,犹豫了片刻方才一拍脑门:“咱们是卖玻璃的,既然如此,就叫玲珑斋好了,老子是大股东,这进项一半是我的,剩下的,你们几个平均分,都没意见吧?” 亲兄弟还明算账,这事儿最好开店前讲好,毛珏可见过,他们附近邻居几个亲戚为了分账打的头破血流得。 “谢少爷恩赏!” 这话听的文渊阁,文绍几个禁不住举着酒杯道谢着。 真是毛珏的恩赏了,钱他拿的,技术他出的,这开上店面和之前零零散散的又是不同了,将来赚的银子能更多,几个人都知道,毛珏这是给文家一条活路。 “文绍,你也别去干那丢祖宗脸的事儿了,这铺子,你就当掌柜的,大表兄你们几个接着在玻璃坊待着,小舅,何老四,咱们赚钱,肯定有眼红的,你俩就负责盯着咱铺子和玻璃坊,尤其是玻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