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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鹿有知秋意 (第2/2页)
顾间尽是荒山野岭,一点人烟看不见,担忧问道:“那万一是迷路了,不就是出不去了吗?” “不必害怕,上天有好生之德。”卫铭摆摆手。 “真要是迷路了,彻底走不出了,闭上眼睛一直循着感觉走,闭眼走一天就回到了一百里处,不管是人在九百里,八百里,还是六百里,五百零一里处,都能走出去。” “也就是回程比去程短的多?”莫桐梓插话道。 “不错!如此跨山越海,通天彻地之能,只有仙人神威了。”卫铭正色道。 “其二是太华从无冬夏,现在鹿邑是金秋时分,太华则是夏秋,若是春冬来,就是春夏。” 萧宁素摘下一朵嫩黄色无名野花,别在了发鬓间,太华盎然无俦,呼吸时通畅无比,真要是能长久留在太华,最少也是身轻体健。 五人皆是小宗师境界,太华外围的错乱感尚不足对他们有实质影响,直至太阳下山时除了头脑微晕外并无任何不适。 林中空地,窦连城眯了眯眼睛,抬头分辨漏下来的阳光,表情严肃,说道:“太华人迹罕至,毒蛇毒虫几乎不存,但野兽巨蟒着实不少,安全起见,二位姑娘同住一起,我三人轮流值夜,各位意下如何?” 入夜,众人扎好营地,点起一圈篝火,围坐在一起烤着日间冯雷顺手打来的几只野兔。 冯雷是个老饕,摸出个据说是产自蜀地的井盐罐子,均匀撒了撒,顿时异香四溢。 切下前后腿各一只做成一盘兔肉,先递给了萧宁素与莫桐梓,冯雷便无所顾忌,抓起木钎撕咬起来,窦连城虽说没那么粗狂,仍是手执兔腿一边饮酒一边吃肉。 嘴角淌油,冯雷惬意地打了一个响嗝,也不在意莫桐梓翻了个白眼,毛茸茸的大手一抹嘴,说道:“老冯我没什么求的,唯独爱吃,山林野味越野越好,最好是吃遍神州,吃上麒麟,剥个龙筋熬汤喝,嘿嘿嘿。” 窦连城往冯雷后脑勺拍了一记:“剥龙筋,你个混账胆子忒大,不怕一道雷劈下,炸成了酥,叫龙王爷做了零嘴吃?” 两人相视哈哈大笑,窦连城啃干净了兔腿,雪白的骨头敲了敲指头,说道:“每逢十年,太华开一次山禁,刚好是明年立春开山,谁要是能穿过太华千里壁障,仙人第一道考验就算过去了,入太华修仙。” “人生苦短百年,活便活的精彩,遨游四海,腾云驾雾,这才是男儿志向。” 冯雷吞下一口兔肉,打诨道:“有的吃最打紧。” 一句话逗的萧宁素都捂嘴轻笑出声,恼得窦连城一脚踹了过去,骂道:“你这夯货就晓得吃!” 嬉笑打闹间,本就是年轻气盛的一众青年无形中拉近了距离,卫铭对月高吟了一首《念奴娇》,说要长生于世什么什么的,冯雷嚷嚷着文绉绉的甚是无聊,莫桐梓眼见卫铭尴尬,短笛吹了一曲西厢记,萧宁素托腮听得高亢低回,浮现起愿长久厮守的一对情侣来。 笛声渐息,萧宁素凤眸转了个圈,这四个人怎么都盯着她看了?她额头这是长了朵花么? “萧姑娘修行问仙,敢问是为何呢?”窦连城笑道。 萧宁素想了想,面纱拂起点点,她说道。 “求一个称心如意吧。” (本章完)